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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复发率高、致残率高的慢性迁延性精神疾病,多起病于青壮年。
临床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,如思维、情感、感知觉、行为等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不协调。
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以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为主,药物治疗强调早期、足量、足疗程。
与此同时,支持性心理治疗、认知心理治疗、心理社会康复措施亦不能忽视,它们在预防复发和提高病人的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有显著作用。
康颐住院部收治的病人中,病症反复发作的精神分裂患者不在少数。他们通常是经过系统治疗康复出院后,没有按时服药导致病情迅速复发、加重。
认为症状控制住了就不用再继续药物治疗了,这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经常容易进入的一个误区,停药也是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最主要的影响因素。
出院后需要维持治疗一段时间,而且维持治疗期也非常重要,还要定期复查。药物会有些副作用,随着疾病的好转,药物剂量的调整,副作用会慢慢减退或消失,而且医生也会根据患者副作用的表现进行对症处理。
如果反复多次停药或私自减药,导致疾病复发,治疗效果会越来越差,使疾病慢性化,而慢性化是精神分裂症导致残疾的最主要的原因。
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分三个阶段:急性期治疗:至少6-8周;巩固期治疗:持续3-6个月左右;维持期治疗:首次发病者药物维持1-2年;多次发病者药物维持至少5年;具有自杀、暴力或攻击行为者药物维持更长。
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庭必须重视维持治疗的必要性及重要性,同时也希望社会大众给予他们正确的关注与支持,做到早发现,早诊断,早治疗,足疗程,多关爱,多沟通,不歧视,促康复。